8月5日,市民方女士在青秀区某社区医院做了一次穴位按摩,在按摩的过程中,医生却把手指伸进了她的下体。
涉事医生表示自己没有猥亵方女士的行为,这只是一种医疗手段。医院负责人称,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医生的行为不属于医疗行为。对此,你怎么看?